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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官方微信微博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1 19:06:00
 

为了加强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信息(包括湖南农业大学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各单位及其下属组织名义开通运营的各类微博、微信)的管理,确保舆论阵地安全,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农大〔20155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领导、信息员各1名。

各单位报送1名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管理工作的领导、1名信息员,信息发布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信息员负责报送信息及维护和管理本单位网站等工作。

2.报送官方微博/微信有关信息。

凡以学校官方账号注册的微博、微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须明确责任人,并详细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宣传部审批(凡以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各单位名称的;由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在20151225日以前将有关信息报送到宣传部。纸质档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宣传部41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xcbbgs@hunau.net邮箱,或通过QQ:151671171在线或邮箱发送。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2.湖南农业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和微信申请表

3.湖南农业大学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51217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和微信申请表.doc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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