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办公系统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官方微信微博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请还没有报送“官方微博和微信申请表”、“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的单位抓紧时间报送。
注意事项:
1.两份表格:(1)官方微博和微信申请表;(2)信息管理工作人员信息表。
2. 微信微博表,填写新完善的表格(在办公系统、农大党建工作QQ群、农大机关党建QQ群,湖南农大办公系统QQ群共享中),已经开通的需要注明开通时间,均需要注明准确具体的微信/微博名称和公众号/地址。
3.需要填写所有信息(含负责人)。
4.两种类别同时报送:(1)纸质档加盖公章报送宣传部410办公室;(2)电子档发送,xcbbgs@hunau.net邮箱,或通过QQ:151671171在线或邮箱发送。
校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