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党的宣传工作的性质、任务、原则和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在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就。 2.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工委宣传部和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制订学校宣传工作的任务、政策和措施,协调和指导学校各单位的宣传工作。
3.拟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编制、落实和督察工作。
4.负责规划和指导全校性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拟订全校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指导、协调校内外新闻报道工作。与各有关媒体、新闻单位和记者联系协调,确保学校新闻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学校发展以及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社会中的成就。
6.管理《湖南农业大学校报》、学校广播站、电视台、新闻网络、新媒体工作室;承办校报、农大周末电视新闻、有线广播、新闻网络和校区内宣传橱窗、阅报栏以及公费报刊征订工作。
7.负责拟订学校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任务、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8.负责管理业余记者并指导其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9.配合党委组织部和校党校做好在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知识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10.根据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
11.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2.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和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清理、整顿校园文化娱乐场所,净化校园育人环境。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